同样的董责险,不同保险公司理赔有啥区别?
董责险属于一种特殊的责任保险,对于董责险来说,其保险标的为公司及董监高对第三人依法应承担的民事赔偿责任,因此, 被保险人一般包括投保公司及公司董监高个人 。在部分董责险保单中,会出现被保险公司及被保险个人两种表述,以对实体及自然人进行区分,同时, 不同的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的表述截然不同 。被保险人释义,属于董责险保单中数十个专业释义之一,虽然它是保单最基础、最重要的概念,但往往又是最容易被投保人忽略的概念。
今天我们先聚焦被保险人中的“被保险公司”定义,以五家主流保险公司董责险保单中,关于被保险公司的定义为例,来看一看区别如何。
被保险公司的释义
一般来说,被保险公司包括上市企业,并对符合保单要求的子公司自动承保。什么样的子公司属于符合要求的呢?不符合要求的子公司要如何获得保障呢?不同的保单会出现完全不同的阐述,因此,即使是同样的被保险公司,同样的理赔事由,可能因为选择的保单不同,而产生截然不同的理赔效果。
为了使大家能够更加清晰的看到各个保险公司之间的区别,我们整理了对比表格,然后通过举例为大家分析,为什么同样的投保人同样的董责险,不同的保单会导致不同的理赔结果。
举例1
上市公司A购买董责险,在保险期内收购公司B的30%股权,如B公司股权比较分散,A成为其单一第一大股东,公司B为公司A的相对控股子公司,公司A能对公司B达成实际控制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对董事会、股东会决议产生重大影响,但未控制公司B超过半数的董事会席位及超过半数的股东表决权,子公司因不当雇佣行为遭受民事诉讼索赔,是否可赔?
解析:
保司A:不可赔,不满足控制董事会、超过半数股东表决权、持有半数以上的股份或获得绝大部分经济利益的条件,不属于保单承保的子公司;
保司B: 大概率不可赔,若上市公司A经过保司同意后将公司B加入了保单明细表,则属于保单承保的被保险公司,但实际操作中更新加入保单明细表操作难度较高;
保司C: 不可赔,不满足控制董事会、超过半数股东表决权、持有半数以上的股份条件,不属于保单承保的子公司;
保司D: 不可赔,不满足超过半数股东表决权及能够任命大多数董事会成员的条件,不属于保单承保的子公司;
保司E: 可赔,因为保险条款关于上市公司对子公司表决权股份数量无硬性约定,且包含能有效控制其经营的企业,所以公司B属于保单承保的子公司。
举例2
举例2:上市公司A购买董责险,在保险期内收购子公司B,但子公司不满足保单中自动承保的条件,启动保单拓展承保条款,公司B成为子公司后第65天因不当雇佣行为遭受民事诉讼索赔,是否可赔?
解析:
保司A:不可赔,拓展承保期30天,已超期;
保司B: 大概率不可赔,若上市公司A经过保司同意后将公司B加入了保单明细表,则属于保单承保的被保险公司,但实际操作中更新加入保单明细表操作难度较高;
保司C: 不可赔,拓展承保期为60天,已超期;
保司D: 可赔,拓展承保期为90天,未超期;
保司E: 不可赔,无拓展承保期。
总结
由此可见,一个基础的“被保险公司”概念,在董责险当中,都会由于不同的条款和释义,导致完全不同的理赔结果。
董责险保单条款以晦涩难懂出名,保监会就曾经因为“产品条款的文字晦涩难懂、意思表达不清晰”叫停某财险公司的董责险产品。可很多上市公司在采购董责险过程中,既没有时间精力向不同保险公司询价,也没有专业能力解读识别不同保单中的细微差别,最终很可能“因小失大”,导致丧失了最佳保险权益,形成风险缺口。
因此,建议上市公司在购买董责险前,通过经纪人充分询价,全面对比,并与保险公司进行谈判沟通,选择最为符合自身需求的保险条款,才能带上最合尺寸的“将军的头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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