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全国有多少税关,其中又有多少属于海关?

Connor 币安下载 2022-10-26 360 0

近日读者留言,让御史写一遍关于清代税关及海关的文章。这个话题讲起来很复杂,要把问题说清楚没有万把字下不来,篇幅长了大家也不愿意看,所以只能捡重要的说。

清代国家的财收入主要是田赋、丁赋(雍正实行摊丁入亩取消)、盐课、关税、杂税四大项。关税收入自清初以后逐步上升,从每年的几百万两,升至清末的几千万两。因此,关税是清代国库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

关税通俗地理解就是商税的一项。各地市集的商品落地税和营业税等,例由各地衙门征收,此项税收属于地方政府所征收的“杂税”。关税则具体是指商品的通过税,可以理解为“买路钱”。

关税是由朝廷直接管理的,各税关隶属户部、工部。具体分工是“凡榷关百货者,为户部分司;榷竹木及船钞者,为工部分司。”就是说货税解交户部,木税解交工部。因此税关又有“户关”和“工关”之分。

工部的税关较少,著名的有江苏宿迁关,安徽的芜湖关,湖北荆关等等。

清初制,关税各差,皆以户、工二部司员充之,寻改六部司员,任期是一年。由于派到各关的官员系各部的司员,年初领任务而去,年终完成任务而回,因而称之曰“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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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各关,除京师崇文门设正、副监督,左、右翼设监督各一人,由内务府及各部尚书、侍郎兼充外,其余各关,均设监督一人,以原官品级差往。各关监督均设衙署办公。

御史仔细查了下史料,发现清代一个税关的人员配置十分庞大,论其人数来比一个县的编制可能还要多。以内务府档案光绪十年二月《龙江西新关吏书各役卯名册》之记载,仅仅是龙江西新关一处,就有书吏三百多人。

其中:经制书吏8、书办54、造册算书9、大江查船书算12、承差20、丈量12、大关快役48、户关快役48、下关快役8、六门酒税收役6、进城查船书算4。

再来说海关

第一次鸦片战争之前,清政府实行闭关锁国的基本国策,仅在沿海极个别的地方设立了海关,收取洋人过往税收。总共有四个,即江苏的云台山、浙江的宁波、福建的漳州、广东的澳门。

乾隆时期,外洋商人如葡萄牙、荷兰、英国等,在中国的经商范围已经到了浙江的定海、宁波,从而减少了粤、闽二关的税入,这就引起了闽、粤两总督的不满。他们认为,洋商之所以如此,是因为浙海关的税率太低。

道光二十二年,清政府与英国签订了《南京条约》,实行五口通商,在上海、宁波、福州、厦门和广州五个口岸,开设海关。这些新设的海关被称为“新关”。

这五个新海关,除宁波系浙海关的原驻地外,上海、福州、厦门、广州原来都不是海关的驻地,而且这五个新海关性质也发生了变化,成了专门管理洋商贸易税务的机构。

当然,新设五海关的关税税率朝廷说了是不算的,必须要和英国人商量协定,也就是说,中国丧失了关税的自主权。

到了清末,全国新设洋关已经多达41处之多,这些洋关共设税务司59人,副税务司37人,而且都是外籍人员担任。

朝廷于京城设总税务司,置总税务司一人,副总税务司一人,税务司四人,副税务司六人,为总辖各关税务司之中央行政管理机构,但也俱用外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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