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一表通项目”
招投标公示→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一表通项目”
山东省 2024-06-12
招标人
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受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一表通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SDITC-GDLC2024-026
2.项目名称: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一表通项目”
3.采购需求:根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4月下发的《关于增加第二批监管报表一表通试点机构的通知》,新增光大、中信、招商等10家全国性商业银行作为一表通二批试点机构,并于2024年7月底前完成首次报送工作。为响应监管机构要求,我司成立了一表通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了《光大理财关于开展一表通工作的总体方案》。为如期完成一表通报送任务,深化数据治理及数据质量提升工作,特发起一表通项目软件采购与部署实施。
本项目预算资金为含税总价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整(RMB:1400000.00元)。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40万元(含);
4.2、投标人需要在近三年至少有一个金融行业监管报送已实施案例;
4.3、潜在投标人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的情况(按采购文件给定格式提供证明资料);
4.4、投标人应具有营业办公场所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①投标人自有房产的,须提供房产证;②投标人租赁办公场所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③由第三方免费提供给投标人使用办公场所的,须提供第三方的自有房产证或第三方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以及第三方给投标人使用房屋的说明文件;
4.5、投标人企业社保直接缴纳人数不得低于 10 人(含)(须近一年在本公司直接缴纳且连续缴费月数大于等于 12 个月的“社会保险权益记录(必须体现缴费单位名称、缴费个人姓名、社会保障号码(至少保留社会保障号码后 6 位)、缴费起止年月,以及提供鉴定真伪的查询方式)”);
4.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本项投标时不需提供证明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前一个工作日至报价截止后一小时期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以网上查询结果为准,并由采购代理机构留存打印截图。若查询结果涉及上述失信情况的,其报价按无效报价处理;
4.7、投标人须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光大理财有限责任公司的采购项目中没有欺骗、欺诈的行为;
4.8、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报价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报价;
4.9、投标人成交后不允许分包、转包,能够直接和采购人签署项目合同;
4.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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