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被罚款1000元
金融界2024年2月18日消息,宿州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因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被杭州市萧山区交通运输局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据公告内容,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02月02日08时10分,杭州市萧山区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中石油义桥加油站检查时发现宿州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宿州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
宿州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构成了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违规行为。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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