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银行-小郑课堂|警惕!虚拟货币洗钱风险
近年来,新型洗钱手段层出不穷,其中以比特币为代表的虚拟货币炒作活动盛行。一些不法分子试图利用虚拟货币进行洗钱,而一些群众抱着一夜暴富的侥幸心理,陷入了虚拟货币的发财梦,正中不法分子的圈套。非法炒币活动引发了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等一系列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本期小郑课堂将通过以下典型案例带大家了解相关风险,提高警惕!
一、以案说险 案例分享
案例一:2018年,吴某利用其注册的企业营业执照,对外谎称该公司取得了数字资产牌照,设计发行“云金”虚拟货币,该虚拟货币按智能算力每天产云金,复利滚存。为吸引更多会员买币,吴某设置不同奖励模式,购买即有收益,买得量越多,推荐的人越多,收益越多。同时,该公司配套开发一系列课程,并宣称今后会投资医养、酒店、珠宝等行业,在其中均可用“云金币”消费,通过“区块链+数字资产+电商+金融+实体产业”模式,大肆宣传高投资回报率,使更多人深陷其中。案发后经查,仅在两个月内该公司发展会员1.8万余人,发展层级400多层,涉案资金达1.7亿余元。2018年5月,吴某被判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并获得相应刑罚。
案例二:2019年12月,山西省太原市警方破获一起区块链虚拟货币网络诈骗案。自2019年6月以来,该犯罪团伙利用微信,以“免费荐股”、跟着“老师”炒股稳赚不赔为诱饵,诱骗受害人加好友、进微信群。同时设立直播间,在微信群内扮演“资深老师”和“普通股民”,唱衰股市,打着区块链虚拟货币交易行情看涨的旗号,诱骗受害人进入其搭建好的平台。受害人转入该平台账户的资金均被犯罪团伙转入个人账户,层层转账后套现,平台内仅显示余额数字。犯罪团伙篡改虚拟货币交易走势图,以加30倍的虚假杠杆,放大跌幅风险,直至将受害人平台内余额“强行平仓”,使其误以为是虚拟货币行情导致亏损。
二、认清业务属性 远离新型违法犯罪
2021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等10部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进一步明确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
1、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
2、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3、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
4、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
三、温馨提醒
社会公众应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拒绝参与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和相关投机活动,切勿盲目跟风,因小失大,避免个人财产及权益遭受损失。
评论